徐州版“药神”案8人免于起诉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徐州版“药神”案8人免于起诉》,来源是:扬子晚报。//本文由热心网友[永远的小娘子] 投稿。

徐州版“药神”案8人免于起诉.www.jiangsulong.com//本文由热心网友[只爱陌生人] 投稿。


徐州版“药神”案8人免于起诉//www.jiangsulong.com//本文由热心网友[fae8gh] 投稿。来源是:扬子晚报

徐州版“药神”案8人免于起诉

  8万余斤毒狗肉被制作成熟食、违法添加饲料“造肉一号”、销售“水货”医美产品案值700多万、化工原料冒充治疗癌症的“仿制药”……昨天上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永良向采访人员介绍,去年1月至今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142件4164人,提起公诉1748件3203人,不起诉79件194人。扬子晚报/扬眼采访人员 刘浏

  “水货”医疗美容产品成重灾区

  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情况看,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犯罪链条往往从农田延伸到餐桌,贯穿了从种养、生产、销售到餐饮的全过程,既有在种植大棚蔬菜时滥用毒死蜱、甲拌磷等剧毒农药的,又有严重过量使用含有铝粉、泡泡粉等增白松软添加剂生产“毒包子”“毒油条”的,也有运输销售走私入境的未经检验、检疫的冷冻牛肉的,还有在凉皮、麻辣烫等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等成瘾性有毒有害物质的。

  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则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美容类药品,二是代购的境外药品,三是实质上的假药类。其中生产销售美容整形类药品已成为当前涉药品类犯罪的重灾区,涉案的瘦脸针、玻尿酸、美白针等微整形美容产品,往往是从国外走私而来的“水货”,即未取得国家药监局的注册批准文号及销售许可,给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带来严重隐患。如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等5人销售假药案,被告人多次利用微信发布药品信息,并通过快递向全国各地销售用于美容的德拉美斯玻尿酸、利多卡因麻醉剂、保妥适瘦脸针等注射针剂,销售金额达700余万元,最终被判处三年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徐州版“药神”案8人免于起诉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