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版“药神”案8人免于起诉( 二 )

  去年8月间,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受理了刘某某、张某等人销售“易瑞沙”等印度仿制抗癌药品系列案件。张某等人与印度人相勾结,将未经批准进口的印度仿制抗癌药从海关走私入境囤仓,后刘某某等多个代理商利用微信等渠道销售至全国各地,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涉案14名嫌疑人均构成销售假药罪。但是,“易瑞沙”等药物对癌症治疗,特别是晚期癌症治疗具有很好的疗效,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然触犯了刑法规定,却在客观上确实帮助了癌症患者,其社会危害性低于其他的销售假药犯罪。

  在省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经过省、市、区三级院反复讨论,并听取了法律专家、法学者等多方意见,徐州鼓楼区检察院最终对犯罪数额较低、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较好的8人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对犯罪数额较大的另外6人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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