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被罚扫公厕 未必是最好的担当( 二 )

热点

需要说明的是 , 所谓“局长被罚扫厕所” , 并不是副市长盛怒之下的临时决定 , 而是各方早有契约在前 。 据悉 , 在一个月前 , 东兴市就制定了“限期整改”计划 , 约定若逾期不达标 , 部门领导就要罚扫厕所……

公厕有异味、卫生不达标等问题 , 实则都有着第一责任人 , 比如说管理员、保洁员等等 。 诸如文旅局局长等 , 在此事中只是负有领导责任而已 。 按照惯例 , 本当对其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岗位降级等惩戒才是 。 东兴市直接罚局长去扫厕所 , 这无疑是反常规的特殊处理 。 其最核心的考量 , 显然是想通过身体力行的代偿劳动 , 来唤醒主政官员的个人耻感 , 以此倒逼其尽心履职 。

的确得承认 , 公厕“有异味” , 或许确有领导不重视、履职不到位等原因 。 故而从理论上说 , 通过“罚扫厕所”敲打相关官员对此事更上心 , 继而推动公厕变得更干净似乎是可行的 。 然而 , 也必须意识到 , 公厕日常维护 , 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得多 。 其中 , 所涉及的包括——科层制行政体制的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 , 城管、市政系统的专业能力建设 , 甚至还有“自营”与“外包”的运营模式选择等等——在其间 , 主管领导的个人意志和个体投入很重要 , 却也不一定是决定性的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