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br> 不服证监会处罚的5项申辩全被驳回 被动信披让这(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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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 , 王荣聪 , 1969年出生 , 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学专业 , 研究生学历 , 高级经济师 。 曾任职上海及厦门建设银行 , 最高至副总经理级;厦门市清宏实业有限公司 , 担任执行总经理;厦门福慧达进出口有限公司 , 担任副总经理;厦门一泰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担任执行总经理;厦门福慧达果蔬供应链有限公司 , 担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是三维丝IPO董秘 , 2009年6月-2017年7月在公司担任董秘 。

对于证监会的这个处罚 , 王荣聪提出了5点申辩:

1、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确认投资收益等事项并非其所任职务分管范畴 , 对于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 , 其事先并不知情 , 也无法事先知晓 。 (这点其实和我们大多数人理解的一样 , 认为这些应该是财务负责人的锅)

2、公司内部问责已明确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或者存在虚假记载的主要责任人并不是董事会秘书 。 (公司也说了 , 董秘没什么责任……)

3、其作为董事会秘书 , 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从未拒绝履行信息披露组织和协调工作职责 , 而是不断通过邮件或口头等方式要求公司董监高人员要规范运作 。 知道公司违规事项发生后 , 积极配合做好公司内部整改 。

4、不认同因为三维丝对齐星项目会计处理的前后差异而发生所谓“虚假记载”不实披露问题 , 就认定其作为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言外之意 , 会计处理错误是会计的问题 , 关我董秘什么事?)

5、本案较之于证监会类似信息披露案件 , 处理明显过重 , 有失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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