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br> 不服证监会处罚的5项申辩全被驳回 被动信披让这( 五 )

证监会对于这5点申辩给予的回复是:

1、王荣聪作为三维丝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 , 应当主动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 不分管、不知情、不参与不能作为免责事由 。 (也就是说 , 董秘不能只是被动的接到材料然后判断是否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 然后做出是否披露的决定 , 而是要去主动发现公司经营和财务中出现的问题 , 并做好信息披露 , 这就是主动信披和被动信披的区别了)

2、王荣聪在任职期间 , 虽在有关会议、邮件中针对公司规范运作问题进行过提醒 , 但均属一般性履职 , 并未有其他进一步积极有效的举措 , 不能说明其没有过错 , 已尽勤勉尽责义务 。 (意思是 , 常规提醒是本职 , 没有发现错误就是失职)

3、配合调查并按要求整改是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 不属于法定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的情形 。

4、其他案件情况与本案无关 , 且与本案有较大区别 , 至于处罚幅度 , 我们已充分考虑了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 。

综上 , 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信 , 如果还是不服 , 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 。

被动信披其实是现在很多上市公司董秘存在的问题 , 《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的董秘的7个职责 , 其实就是现在很多董秘履行的主要工作 , 但是显然仅仅履行这些工作 , 并不能完全勤勉 , 公司出现违规 , 仍旧会被追究责任 , 毕竟这些职责并不会牵涉到更深入的财务问题 。

原创<br> 不服证监会处罚的5项申辩全被驳回 被动信披让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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