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锦绣未央》抄袭案一审宣判 被判赔13.65万元( 二 )

后来她发现 , 周静以“秦简”为笔名创作了小说《庶女有毒》 , 后更名为《锦绣未央》 , 该书中未经许可抄袭了《身历六帝宠不衰》中的580句语句和2处情节 。 这些抄袭的文字虽分散于《锦绣未央》一书的不同段落 , 但无论在语句表达、人物塑造、情节结构、故事核心等方面都是一致的 。 此外 , 周静将小说《锦绣未央》在“潇湘书院”等网站上登载 , 并在江苏文艺出版社分册出版 。

沈文文称 , 周静的行为已侵害了自己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 当当网对《锦绣未央》进行了销售 , 故以侵害著作权纠纷将周静、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当公司)诉至法院 , 请求法院判令周静及当当公司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周静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9.4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65万元 。

庭审中 , 周静的代理人辩称 , 原告沈文文不是《身历六帝宠不衰》的作者 , 其无权提起本案诉讼 。 沈文文主张的语句抄袭中 , 有11句为在先创作的其他小说已发表过的内容 , 其他语句大多为惯常表达 。 情节抄袭中均为公知领域题材和惯常写法 , 并非沈文文独创 , 且并不相似 。 《锦绣未央》一书税后获利仅6万元 , 根据该书改编电视剧、漫画、游戏等均由“潇湘书院”所为 , 目前“潇湘书院”已将网络版《锦绣未央》下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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