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2个版本产品数据打架 董监高减持违反公司法(19)

证监会反馈意见要求发行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对莱芜泰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销售内容、金额及交易的必要性 , 说明公开转让说明书未将其作为重要销售客户披露的原因 , 是否存在披露不实 。 请补充说明莱芜泰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之销售产品的定价是否公允 , 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之资金往来情况 , 是否存在潜在利益输送 。

2014年净利亏损 2016年业绩不达承诺

2014年 , 朗进科技尚在亏损 。 2014年-2017年 , 朗进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1.02亿元、1.65亿元、3.02亿元、4.12亿元 , 同期净利润分别为-500.21万元、1544.61万元、4254.68万元、6202万元 。

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指出 , 浙江经建投、朗进集团与发行人曾经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约定发行人“2016年度净利润不低于4500万元、2017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 请补充说明发行人未完成2016年度业绩承诺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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