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2个版本产品数据打架 董监高减持违反公司法(18)

朗进科技客户与股东存在关联不止中国中车一例 。 莱芜泰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投资”)曾为朗进科技第三大客户 。 2014年 , 朗进科技对泰兴投资销售金额为1144.78万元 , 占营收比例的11.19% 。 朗进科技2014年末的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泰兴投资1800万元 。

朗进科技在新版招股书中称 , 报告期内 , 泰兴投资与发行人发生三笔资金往来 , 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 上述款项主要系向发行人提供的过桥资金 , 用于归还到期贷款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 , 上述借款本金和利息均已偿还 , 不存在潜在利益输送情形 。

莱芜创投系朗进科技第4大股东 , 持有朗进科技本次发行前6.07%的股份 。 证监会在对朗进科技的反馈意见中指出 ,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莱芜创投的第一大股东莱芜市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历史上曾为莱芜泰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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