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状况探访( 六 )

“通过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 将指派律师辩护逐步扩大到全部普通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中 , 人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介绍说 , 新刑事诉讼法修订实施后 , 江苏高院经向省委政法委报告 , 在调研总结南京地区试点基础上 , 起草《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指导意见》 , 对认罪认罚制度适用范围、条件和程序等作出探索性规定 。

“从试点情况看 , 这项制度还存在从宽处理如何把握、认罪认罚自愿性如何审查、指派律师制度如何操作等问题 , 需要在理论上进行探索 , 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 ”夏道虎说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认为 , 这项制度变革不仅顺应了世界刑事诉讼发展趋势 , 部分借鉴但又显著区别于域外诉辩交易、控辩协商制度 , 带有鲜明的本土性、开创性 , 还对有效实施刑事诉讼案件繁简分流 , 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 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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