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状况探访( 九 )

“司法机关应当通过一定的程序保障 , 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3个诉讼阶段均能在意思自由的情况下 , 完全、清晰地知悉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 从而自愿、真实地认罪认罚 。 ”江苏高院副院长茅仲华说 , 要充分整合律师资源 , 创新值班律师服务方式 , 完善工作保障 , 使值班律师更多地参与到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 , 为案件质量提供更加充分的保障 。

“可以预料 , 作为一项新的刑事诉讼制度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必将对各政法机关刑事诉讼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茅仲华认为 , 要进一步研究认罪认罚制度适用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 消除分歧、凝聚合力 , 确保办理质量 , 从而圆满完成这项对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意义深远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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