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拟调整( 三 )


四、调整城区初中入学办法

1.第一类对象

户籍在城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产,按房产所在施教区就近入学。此类学生在中考招生中可以享受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和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的分配指标。

2.第二类对象

户籍不在城区范围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产权房、且在城区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如果房产所在学区对应的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安排到房产所在学区的对应学校;如果房产所在学区对应的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此类学生在中考招生中不享受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和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的分配指标。

3.第三类对象

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父母未在城区购买住宅用房的新市民子女。此类对象不设施教区,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江阴市要塞中学、江阴市英桥国际学校、江阴市天华艺校等学校,此类学生在中考招生中可以享受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和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的分配指标。

五、

调整城区新生入学登记及录取办法

1.入学预登记

2019年入学新生于6月份通过新生入学登记平台进行预登记,登记办法另行公布。

2020年及以后入学的,在入学前一年9月份进行预登记,预登记对象为:

在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户籍在城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合法产权房的学生;

在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户籍不在城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合法产权房并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学生;

在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新市民子女只登记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

2.入学信息核查

新生入学信息预登记后,市教育局和市大数据中心对登记信息进行核查,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信息审核,初步确定下一年度城区各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数量,并根据生源数安排各校(园)下一年度的事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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