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成都今年重点打击这些招生行为( 五 )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 , 对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办民办学校违规的 , 将严格责任追究 。 对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违规的 , 由市教育局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并限期整改 。 对公办学校违规的 , 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并限期整改 。 对民办学校违规的 , 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 核减招生计划 , 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 , 依法责令停止招生、不予年审、吊销办学许可证 。 采访人员 张瑾

来源: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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