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暴力杀医案”二审开庭 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 二 )

原莱芜市中院一审查明 , 2016年2月19日 , 陈建利之女在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医院(莱钢医院)出生 , 产后第一天(20日)出现发烧症状 , 于21日转入莱钢医院儿科病房 , 同日经医治无效死亡 。 陈建利认为莱钢医院诊疗存在问题 , 并多次要求医院赔偿未果 , 遂对医院及其女儿在儿科时的主治医生李宝华(男 , 殁年35岁)产生怨恨 。

2016年10月3日8时许 , 被告人陈建利驾驶摩托车赶往莱钢医院 , 途中购买单刃砍刀一把 , 放入随身携带的一绿色帆布包内 。 9时45分许 , 陈建利进入莱钢医院外科楼五楼儿科病房 , 在医生休息室找到李宝华 , 质问李宝华其女儿死因及赔偿问题 。

因不满李宝华的答复 , 趁李宝华接听电话之机 , 陈建利抽出帆布包内的砍刀猛力砍击李宝华头部 , 李宝华跑出门外 , 陈建利持刀紧紧追赶至医生办公室门口 , 又猛力砍击李宝华头部两刀 , 进入医生办公室后再次连续用力砍击李宝华头部数刀 , 致其颅骨粉碎 , 脑浆迸裂 , 当场死亡 。 在场的医护人员欲入室施救 , 被陈建利持刀阻止 , 后其被赶到的出警人员控制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