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未央》案为何成维权“里程碑” 判决有借鉴意义( 四 )

反抄袭

有法律、技术上的难点

该案宣判之后 ,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发布声明 , 在欢迎这一“公正判决”的同时 , 着重提及《锦绣未央》相关诉讼还没有结束 , 尤其涉及影视版权方面 , 还有诸多法律、技术上的难点 , 学会将会持续关注本案 , 并随时愿意为被侵权者提供专业、道义上的支持 。 “文字的尊严 , 原创的精神 , 需要每一个写作者自觉地捍卫 。 希望更多的编剧、作家 , 加入到我们保护原创、打击抄袭剽窃的队伍中来 。 同时我们提醒各位影视从业者 , 不要购买、使用和传播抄袭作品 , 抄袭是毁掉创意行业的毒品 。 ”

编剧余飞曾为该案积极奔走 , 并承担了包括该案在内的诸多抄袭鉴定工作 。 他以实际经验总结 , 反抄袭案件应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第一步 , 任何人可以举报、以舆论发动的形式提出 , 但这只是第一个环节 , 不能只用这个环节纠缠到底 , 始终不给结论 。 第二步 , 应该是相关行业的鉴定专家到位 , 以行业经验对两部作品进行比对 , 如果双方都能认可行业专家的鉴定结果 , 那就按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 。 如果一方或双方不认可专家的鉴定结果 , 那就上升到第三步——请法律人士介入 。 行业解决不了的问题 , 只能上升到法律层面来解决 。 或者第三步可以和第二步结合起来 , 由专业人士与法律界人士共同进行鉴定 , 最后得出一个结果 。 同样 , 双方认可就直接按结果协商处理 , 不认可就上升到第四步——诉讼 , 由法庭最终判决 。 这是最‘麻烦’的一步 , 也是最公正的一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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