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因其手头紧私刻印章 冒领质保金170万( 二 )

落网!伪造公文骗款项

江都警方介入调查后获悉,2017 年,山东的客户公司在看到了 A 公司的 " 授权委托书后 ",通过三张承兑汇票退发了 170 万元的质保金,金额分别为 50 万、60 万、60 万。而当时操办此事的 A 公司 " 员工 " 牛某、邹某还向山东公司开具了收据,并盖上了 A 公司的财务章。警方调查发现,牛某、邹某皆是郑某手下的工人,于是便通知郑某前来了解情况,但郑某却一直不肯露面。

警方通过多方努力,先后将郑某、牛某、邹某抓获归案件。据牛某、邹某供述,是郑某授意他们找人私下刻章、伪造公文,骗取了 170 万元的质保金。牛某、邹某以 50 元一枚的价格,找人私刻了 A 公司的行政章和财务章,还分别伪造了 A 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和收据。而根据郑某交代,之所以授意两人私刻印章、伪造公文,是因为资金链断裂,想要尽快拿到钱款。

警方表示,虽然本案中 A 公司只应该收取 2% 的质保金作为部分管理费,但根据正规流程,所有的质保金都应该先退发至 A 公司,再由 A 公司将 98% 的质保金转账给郑某。郑某却通过违法的行为冒领了质保金,其行为十分严重,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讯员 张悬 见习采访人员 顾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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