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放管服”新政实行, 可申请互换车号牌( 二 )

这次推出的10项改革新措施包括5类业务。“异地通办”和5项服务“便捷快办”,将于6月1日起推行!

5类业务“异地通办”

1、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

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2、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3、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 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 对跨省(区)异地申领的,在办理现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4、车辆转籍异地可办

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同时各省(区)至少再选择1至2个城市推行。

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5、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

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切实减轻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主检车负担,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5项服务“便捷快办”

6月1日起“放管服”新政实行, 可申请互换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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