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集中宣判5件涉恶犯罪案件 涉及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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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院集中宣判5件涉恶犯罪案件 涉及28人

本文标题:南京法院集中宣判5件涉恶犯罪案件 涉及28人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5件28人最高刑11年,南京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恶犯罪案件)

5月17日,南京法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判活动,依法公开对五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这五件涉恶案件共判决28名被告人,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依法适用财产刑,对违法所得及犯罪工具予以追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

南京法院集中宣判5件涉恶犯罪案件 涉及28人

南京法院集中宣判5件涉恶犯罪案件 涉及28人

在麻某哲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2014年上半年至2017年,被告人麻某哲先后聚集多名刑满释放和社会无业闲散人员作为成员,在高淳当地逐渐发展成为以被告人麻某哲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高某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先后多次在高淳、溧水、马鞍山等地通过在赌场维持秩序或向参赌人员提供赌资的方式,牟取经济利益。同时还从事非法高利放贷、贩卖毒品、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通过非法拘禁、暴力殴打等残害债务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高某先后4次贩卖冰毒,共计1.55克,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麻某哲有期徒刑七年,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十年,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四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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