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受贿千万获刑:地产老板拿4个编织袋装现金给我( 二 )

郭松 , 1965年1月5日出生 , 汉族 , 硕士研究生学历 , 昆明市高新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正县级) 。 在担任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期间 , 利用职务便利 , 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934万元、价值58.27万元的奥迪Q5汽车一辆和价值人民币24万元的“宝珀”牌手表一块 。

日前 , 昆明市中院发布的判决书显示:昆明市中院一审判决 , 郭松犯受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240万元 。

据悉 , 昆明市检察院以郭松涉嫌犯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 2018年5月22日 , 昆明市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 公诉机关指控郭松利用职务便利受贿11起 。 证实2011年至2017年郭松在任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主任期间 , 利用本人职务上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税收、财物等公共事务的职权 , 承诺、实施或实现他人的请托事项或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收受他人财物 , 其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 公诉机关指控的11起受贿的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充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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