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限第一人”坠亡,直播平台一审被判赔家属3万( 四 )
在被告的安全保障义务认定方面 , 法院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网络空间的管理者、经营者、组织者 , 在一定情况下 , 其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亦对网络用户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 故网络服务提供者有可能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产生网络侵权的责任 , 但内容有别于传统实体空间下的安全保障义务内容 , 应仅包含审核、告知、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 。
----“极限第一人”坠亡 , 直播平台一审被判赔家属3万 //----[ ]
推荐阅读
- 『驱动之家』长光回应:开启了商业航天新模式,4000万买下淘宝直播火箭
- 「百度」百度发布直播搜索大数据:疫情下电商及知识类直播增速明显
- 青岛新闻网财经@直播丨市人社局与海尔集团签署“海企通”平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中外管理杂志@直播电商的趋势是什么?,从罗永浩进场到薇娅卖火箭
- 『众品券』跨境电商下半场才刚刚开启?,【众品券】社交电商转向直播电商
- 【直播吧】哈维执教的萨德将参与竞争,米体:罗马有意今夏免签佩德罗
- 直播吧■今日图集:德克-诺维茨基招牌后仰
- 「汽车头条APP」罗永浩直播首秀真该去卖车
- 星空财富BJ▲对疫情中的经济有何启示?,1亿!老罗的直播首秀
- 搜狗AI录音笔S1亮相罗永浩直播首秀,搜狗进阶AI硬件新玩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