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限第一人”坠亡,直播平台一审被判赔家属3万( 五 )

庭审现场 。

因此 , 本案被告密境和风公司应负有网络空间中对网络用户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

“花椒直播”平台作为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者 , 且该平台具有盈利性 , 与吴永宁共同分享了打赏收益 , 理应对其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

吴永宁上传“花椒直播”平台的视频大部分为高空危险视频 , 其攀爬及表演高空危险动作过程中未穿戴防护设备 。 被告曾经邀请吴永宁参与代言活动 , 可见其对吴拍摄视频内容的危险性是明知的 , 对可能造成的危险结果也是可以预测的 。 但被告未对吴上传的危险视频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 , 系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同时 , 被告也未对吴永宁进行安全提示 , 故对吴永宁坠亡存在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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