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借读生 不得空挂学籍( 三 )

地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本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 , 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学生参加高考的报名资格 , 加大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 ,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获取高考报名资格行为 。 要严格高考加分资格审核 , 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 明晰各有关部门在加分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 。 严格执行加分政策使用范围 , 全国性加分项目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 , 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面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 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 , 分值不得累加 。

对于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 , 《通知》表示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考务管理规定 , 认真组织开展高校考核工作 。 加强面试专家等相关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 , 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 高校考核的笔试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 , 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 , 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 要进一步提高录取标准 , 合理确定参加自主招生高校考核和具备入选资格的考生人数;进一步提高体育、艺术类招生的专项测试要求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 各地要加强对高职分类考试的统筹 , 逐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办法 , 加强考试管理 , 确保严谨有序、安全规范、公平公正 。

按照《通知》 , 高校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要求须及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

教育部表示 , 将对招生工作强化督促检查 , 严惩违规行为 , 并将规范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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