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应急局称湖南一烟花厂燃爆致伤亡 回应:谣言( 二 )

  面对上述谣言 , 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在此严正申明:

  一、上述谣言内容均为虚假信息 。 经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和明月镇人民政府联合对企业逐工房现场严谨细致地核查 , 谣传的涉事企业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公司(斋江工区)未发现有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痕迹 。 该企业位于醴陵市明月镇天华村土湾组 , 法人代表杨子健 , 胡凡章为该企业股东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湘YH安许证字〔2018〕020353(2-2) , 有效期至2021年10月17日 , 许可范围为爆竹类:爆竹类C级 。 该企业因业务量不足 , 自2019年4月份以来 , 基本处于半停产状态 。 经调查 , 该企业近年并未发生过任何大小生产安全事故 。

  二、造谣者所陈述的内容纯属凭空捏造 , 无中生有 , 恶意损毁醴陵和企业形象 。 目前 , 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公司(斋江工区)已向公安部门报案 , 将严肃追究相关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 同时 , 针对5月24日 , 江西省萍乡市应急管理局仅凭网络披露、微信流传 , 就以正式文件(萍应急字〔2019〕75号)发布醴陵发生事故致人死亡的不实信息 , 已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我们将保留采取法律途径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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