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个“套路贷”犯罪团伙被绳之以法( 二 )

警方查明,谭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经事先预谋,明确分工,在张家港市保税区、冶金园、塘桥镇等地,先后对5名受害人采取“套路贷”的手段实施敲诈勒索,涉案金额达10余万元。

目前,该犯罪团伙主犯谭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其余3人也被判处有期徒刑。

警方介绍,“套路贷”和高利贷、一般民间借贷都不同。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在法律规定的利率范畴内盈利;高利贷是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套路贷”目的却不只是在“吃本金”“吃利息”,而是通过一步步设套,最终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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