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车主撞宠物狗被认定主责,交警回应:改判宠狗主人负主责

北京头条客户端讯   5月28日 , 浙江宁波象山县一网友发文称 , 5月24日自己正常行车途中 , 一只白色萨摩耶突然冲到马路上 , 自己躲闪不及撞死小狗 , 被狗主人索赔3000元 。 该网友称象山交警开出责任认定书 , 认定车主主责 , 狗主人次责 。 关于在行驶时撞宠物狗的责任划分问题引发网友热议 。

对此 , 浙江宁波市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0日通报称 , 经过重新全面调查 , 发现该起事故责任认定与事实不符 , 象山交警大队于5月30日对该事故认定予以撤销 , 并于当日作出了重新认定:小型轿车方(吴某)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 宠物犬的主人方(陈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 目前 , 双方在经济赔偿上也已达成了协议 。


宁波车主撞宠物狗被认定主责,交警回应:改判宠狗主人负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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