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睡过站,却怒抢方向盘!扬州男子“抢公交方向盘案”判了…( 四 )

案件3

被告人获刑三年三个月

1月18日13时许 , 公交车驾驶员赵某驾车行驶至江都区邵伯镇甘棠路红绿灯附近时 , 高某某在车辆未到站台的情况下要提前下车 , 驾驶员赵某予以拒绝 。 高某某揪扯赵某的衣领并用手殴打其眼部 , 致使车辆行驶至马路对面 , 后赵某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将车辆停下 , 公交车车身斜停在道路的左边(属于反方向) 。

法院最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法官

说法

负责审理这几起案件的蒋杂云法官介绍 , 自从重庆公交坠江案发生以来 , 社会大众对乘坐公共交通的公共安全问题空前关注 。 公交车上的每个乘客 , 背后都涉及一个家庭的幸福 。 法院从严惩治此类违法犯罪 , 也是一种预防教育 。 公共交通安全的维护需要每一位公众的积极参与 。

自己睡过站,却怒抢方向盘!扬州男子“抢公交方向盘案”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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