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73条路段本月起“严管” 机动车违规罚款200( 二 )
严管阶段
6月1日0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
严管措施
在严管路段不按规定在城市人行道停放机动车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款、《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按上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对严重阻碍交通、拒不整改、屡次在严管区域(路段)不按规定在城市人行道停放的机动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将采取拖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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