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挂车被查封240天 提车为何要交近万停车费?( 二 )

  导致一环卫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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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8月份的时候,我们公司一共采购了三辆拖挂车,其中一辆在挂牌的途中却发生了车祸。”5月30日,在济南二环西路某物流公司,刘俊驰告诉采访人员,当时的事发地点位于桑梓店商业街,拖挂车与一辆垃圾运输车发生事故,导致一环卫工人死亡,拖挂车被送到了美里路西头的交通肇事中心停车场。

  “去年8月份发生的车祸,9月份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刘俊驰说,按理说处理完交通事故就可以提车了,但是死者家属已经起诉并要求对拖挂车进行保全,他要提车就要交纳数十万元的保全金。

  “这辆拖挂车有保险,我就没有提车。”刘俊驰说,虽然是法院查封了发生事故的拖挂车,但是那辆车依然停放在交通肇事中心的停车场。

  5月23日,刘俊驰收到了一份《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显示,天桥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30日作出(2018)鲁0105财保150号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申请人(环卫工家属)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做出了对事故车辆以及担保人的奔驰轿车“解封”的裁定。

  在刘俊驰拿到车辆解封的民事裁定书以后,他也领到了一份印有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桥区大队公章的《返还涉案车辆凭证》,上面标注的返还日期是2019年5月28日。

  “5月28日,我拿着这两份材料去提车,可是他们让我交9600元的停车费。”停车场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只是收取拖挂车保全以后所产生的停车费,收费标准是每天40元,240天的停车费正好是9600元。

  事故车辆明明停放在了同一家停车场,为啥交警查扣期间不收停车费,而法院查封以后却要收停车费?每天收费40元是谁定的标准?“这辆车是营运车辆,现在不仅没法正常营运,反而要交近万元停车费。”刘俊驰说,他曾向相关部门投诉过停车费的事情,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答复说,停车场收费标准是每天不超过20元。然而,停车场的工作人员称停车费没有“谈判”的空间,而且两日之内不提车,还会以每天40元的标准继续收取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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