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溺死脑瘫女童案”开庭 女童父亲与姐姐商量杀害女童微信内( 三 )

  微信与家人商量杀害女童内容令人发指

  昨天的庭审进行了一天。下午的庭审中,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围绕女童父亲杨某响的定性问题,以及本案是否具备从轻或减轻的量刑情节问题展开辩论。

  在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女童奶奶生病后,杨某响曾与家人商量杀害被害人的证据。

  根据杨某响与姐姐的微信聊天记录,他们在案发前的6月13日、15日、21日、23日,多次商量遗弃、杀害孩子的方法,包括把女童送福利院、遗弃在大城市、给女童喝农药、溺亡、用塑料袋或保鲜膜套头等。

  两人的微信对话中包含了“直接搞死,埋了安心,我们可以说丢了”、“少喂点农药没事,可以说是生病”这样令人发指的讨论。

  杨某响还在微信中对姐姐说,“你们这叫胆子小,上次我搞的,妈和老头子胆小,把小孩又救了”。公诉人认为,这可以说明杨某响在之前就做过这样的事情。

  杨某响与辩护人均未质疑该聊天记录的真实性。但辩护人辩称,这些聊天内容与6月23日女童溺水死亡时间“不是必然的联系关系”、“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公诉人说,从微信聊天记录看,杨某响与辩护人两个人“有商有量”,反应出杨某响积极的行为。

  公诉人还表示,杨某响曾供述带孩子来南京是因为其姐姐无法照顾孩子,没办法只好带在身边,而来南京则是为了劝父亲回芜湖照顾女童及其奶奶。但聊天记录中已非常清楚的反映了当时姐姐告诉他想一起来南京,并谈及了“有农药要不要”等。这些都进一步印证了杨某响来南京的真实目的。

  最后陈述,两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

  在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环节,被害女童的爷爷杨某松表示自己认罪认罚,但希望考虑家里的到实际情况。

  女童的父亲杨某响承认自己有罪,没有尽到责任,愿意接受处罚。

  杨某响的辩护律师则认为,起诉书指控杨某响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足,并重申了在质证环节中的意见。

  公诉方结合掌握的证据,反驳了辩护律师的观点。

  在法庭上,辩护人还提出,两名被告人取得了受害女童母亲的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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