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用弹弓打死朱鹮弃于河道 分别获刑10年、8年( 二 )

铜川市耀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 冯某、郝某故意用弹弓击打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朱鹮 , 使朱鹮受伤后 , 不予积极救助反而将其弃放在路边 , 最终致该朱鹮死亡 , 二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情节特别严重 。 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冯某、郝某有期徒刑10年、8年 , 并处罚金3000元 。 二被告人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 经铜川市中院审理 , 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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