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第三批5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二 )

  5、徐州市铜山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王如席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王如席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涉黑组织所送财物,帮助涉黑组织办理银行贷款,为涉黑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便利。王如席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近期,王如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从上述5起典型案例看,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无视党纪国法,滥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帮助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败坏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形象,损害司法权威,在人民群众中产生恶劣影响。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认清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明底线、知敬畏。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牢记职责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持续加大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力度,形成“打伞破网”的有力震慑,推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受理举报方式

  (受理时间:2019年5月24日—6月24日)

  举报电话:025-57052201(每天8:00—20:00)

  举报邮政信箱:江苏省南京市A049号邮政信箱

  邮编:21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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