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出行:“买短乘长”该批评 “买长乘短”请改善( 六 )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邱宝昌律师在接受北京晚报采访时表示 , 从经营的角度讲 , 长途票比短途票贵 , 区间限售有利於获利 , 但是无法很好地满足不同人群的出行需求 。

  邱宝昌认为 , 乘客的出行需求有长有短 , 既然在中途设了诸多站点 , 就应该保障乘客可以自由地选择、公平地购买:“长途、短途订单的出现是随机的 , 有始发终到的 , 也有中途下车的 , 既然你设了站 , 那消费者就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 你不能进行人为限制 , 有票说没票 , 我认为应该完全随机、先到先得 , 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由选择权 。 ”

  对於乘客被迫多花钱“买长乘短”的现状 , 邱宝昌认为这是很不合理的 , 但由於是乘客主动提前下车 , 是乘客违约 , 也很难在事後要求铁路部门退款、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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