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之子十年前捅死人获缓刑?政法部门介入( 九 )

据乔海云的大哥乔海明讲 , 当年 , 原神木县法院一审第一次开庭审理刘某遥时 , 其作为家属曾到庭旁听 , 当日审判庭宣布“择日宣判” , 未当庭宣判 。

乔海明称 , 此后 , 法院是否开庭宣判 , 作出怎样的判决 , 家属便不得而知 。 法院未通知家属也未向家属送达判决文书 。 乔海云的二哥称 , 他曾在神木法院的信访接待室看过刘某遥的判决文书 , 显示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缓期五年执行 。

值得一提的是 , 据乔海云多位家属称 , 在刘某遥审理期间 , 法院曾就此案进行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 , 他们实际共获得刘某遥家90万元赔偿金;其中30万元在宣判前先行支付 , 另外60万元交由刑事庭 , 在案件宣判后支付 , 对外只宣称赔偿金为60万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