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环境局回应“三假执法人员充当保护伞”:被举报机构已撤( 七 )

“换言之 , 忻州市“环保局土壤办” , 是刘春光私设、子虚乌有的非法机构!”举报信写道 , 刘春光是“假学历、假干部、假机构的“三假执法人员” 。

对于针对刘春光实名举报一事 ,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董克6月10日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 , 忻州生态环境局确有刘春光其人 , 此人身份为机关工勤人员 , “土壤办”为原忻州市环保局的临时内设机构 , 目前按照新的“三定”方案已经撤销 , 相关职能已划转到土壤科 。

针对网上实名举报中涉及到的违法违规问题 , 董克表示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已掌握相关情况 , 将按正常程序转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

董克说 ,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后 , 按原忻州市环保局“三定”方案 , 没有土壤污染防治的职能 , 就在局里临时设立了一个机构 , “当时就叫‘土壤办’ , 除此之外原环保局还有其他临时机构 , 这属于正常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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