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警严查“涉证”违法行为( 二 )

  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

  6月3日晚间20时30分,大队警力发现一辆外地牌照货车违反禁令标志,便对其进行处罚。在查验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胡某的驾驶证超分且停止使用,经过进一步核查后确认,胡某因被记满12分后未及时参加学习,驾驶证在一年前就已经被公告停止使用,根据2019年5月1日全新实行的《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胡某在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后驾车上路,应参照无证驾驶处理。

  未取得驾驶证

  6月3日凌晨1时许,高速二大队民警在收费站执勤时,小车驾驶员郭某支支吾吾,不肯出示驾驶证,民警立即将其带进检查站核实身份。经查,郭某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且据驾驶员交代自己从阜南县去杭州办事,因为当时副驾驶累了,他就帮忙开一会,没想到在收费站被民警查了个正着。现车辆已经被扣留,胡某将面临1000元罚款和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醒:确保驾驶证处于合法有效状态是所有驾驶人驾车上路的最基本要求,“涉证”违法不仅关系到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也影响到公共路面的交通安危,查缉很严格、后果很严重,请所有驾驶人注意按要求审验证件,及时消除违法状态,保证依法依规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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