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落马厅官姚迪明父子行贿,这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被起诉

微信公众号“江西政读” 近日 , 江西九江武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单位行贿罪对被告单位江西粤丰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刘伟麟提起公诉 。

经查 , 2009年下半年 , 被告人刘伟麟在经营江西粤丰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期间 , 为了承接业务 , 请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副行长姚某甲和江西省投资集团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姚某乙帮忙打招呼 , 并给与姚某甲、姚某乙共计536.3万元好处费 。

这里所说的姚某甲便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原副行长、党委委员姚蔚 , 姚某乙便是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姚迪明 。

公开信息显示 , 2018年4月19日 , 姚迪明被查;姚迪明落马4天后 , 其儿子姚蔚也随即落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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