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不认可“芒果证明”要行政复议,律师:不存在复议前提( 三 )

投诉人维权方式过激

据投诉人张某某介绍 , 他总共进行过两次投诉 。 第一次投诉芒果少了一个 , 是5月18日下午 , 看到快递破损并交涉无果后 , 圆通无人工面对面协商 , 有过两次电话回访;第二次发生在6月10日 , 已与芒果无关 , 投诉对象是圆通服务本身的问题 。 他认为圆通假冒邮政单据和包裹发赔付芒果快递 , 存在弄虚作假 , 欺骗客户 。

“应当是不属于一个正常的维权” , 陈正斌认为 , 张某某和快递公司之间是快递合同引起的纠纷 , “投诉要建立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 , 如果投诉不能得到解决 , 应当及时地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 。 我个人认为 , 投诉人选择维权的方式也有点过激 。 ”

“是正常维权还是恶意投诉 , 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 如果日后形成诉讼 , 法院裁判的最终结果才是定论 。 ”张金玉律师坦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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