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两警察涉刑讯致死直至去世未受审,受害者家属索赔四百万( 十 )

1993年7月31日 , 故城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时任衡水地区公安处刑侦大队大队长崔作光、故城县公安局副局长周立海两人涉刑讯逼供罪立案侦查 , 并于当日对二人取保候审 。

立案决定书称 , 崔作光在突审中 , 为逼取口供 , 事先准备了手摇式电话机 , 又找来木棍 , 指使干警并亲手给赵文林上大背铐 , 用电话机电等 , 起了带头作用;周立海为防止意外 , 让干警准备强心针剂 , 并在突审中有用绳捆 , 用皮带抽臀部等体罚行为 。

1994年7月3日 , 故城县人民检察院作出(1994)故检刑诉第20号起诉书 , 称崔作光、周立海身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 , 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情况下 , 为了逼取口供 , 置国家法律而不顾 , 实施刑讯逼供 , 行为已构成刑讯逼供罪 , 决定提起公诉 , 请依法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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