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披露“河北入室反杀案”不起诉决定:属于正当防卫( 七 )
检察院最终宣布不起诉决定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 , 属于正当防卫 , 不负刑事责任 。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
经历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 , 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本案具有防卫性质这一点上达成了共识 , 分歧则在于董民刚的防卫行为是否超出了必要限度 。 那么 , 怎样判定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检察院的自行补充侦查权如何发挥作用?
在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结束后 , 邢台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案件前因于2019年2月2号开启了自行补充侦查 。 主办检察官温可红介绍:
推荐阅读
- 『服务中心』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复工:打造高质量标志性工程
- 地图帝@连北京天津也当过河北省会,河北十一个市有五个当过省会
-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沧州首批援鄂医护人员向沧州市博物馆捐赠防疫见证物
- 时期@河北的一个市,有“京东明珠”的美誉,也是全国百强县!
- 『开启』即日起,河北开启春季整交行动,为期50天!
- 河南首例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案宣判
- 「新区」打造能源互联网的“雄安模式”——国网河北电力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纪实
- 「抗疫」尚在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2例,河北新增2例境外输入新冠病例
- 『演练』复学演练、设卫生防疫员!河北3市最新消息来了
- 『人民日报客户端』河北新增2例境外输入病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