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涉港股通证券案件一审宣判:一被告被罚二亿四千万元( 四 )


全国首例涉港股通证券案件一审宣判:一被告被罚二亿四千万元

----全国首例涉港股通证券案件一审宣判:一被告被罚二亿四千万元//----[ ]

上海一中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桑某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间既自行内幕交易 , 又将内幕信息泄露给被告人陈某、王某 , 导致两人均从事相关内幕交易行为 , 故桑某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 陈某和王某构成内幕交易罪 , 均属情节特别严重 。 桑某始终否认主要犯罪事实 , 认罪态度较差 , 且无退赃;陈某逃避侦查 , 到案后始终拒不认罪 , 且无退赃 , 均应依法予以严惩 。 王某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具有自首情节 , 且能认罪悔罪、自愿缴纳违法所得和罚金 , 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 为严厉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 , 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综合考虑上述情节和各名被告人的具体地位和作用 , 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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