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车找人“顶包” 男子被判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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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车找人“顶包” 男子被判危险驾驶罪

本文标题:醉驾撞车找人“顶包” 男子被判危险驾驶罪

近日,镇江开发区法院对肇事者王某犯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认罪认罚,最终当庭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去年6月的一天,镇江新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许宏林接到报警,称新区某小区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许宏林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原来,一辆外地私家车与停放在小区内的一辆奔驰车发生碰撞,当事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了争执,奔驰车主遂报警求助。

肇事一方共有4人,坐在驾驶座上的是外地男子李某,原来同车的王某、刘某、文某则下了车。民警赶到后,李某自称是他开的车,但奔驰车主却表示,此人是事发后从后座上过来的。民警感觉事情没那么简单,立即对其他3人展开调查,发现他们身上酒味刺鼻,遂对他们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其中王某酒精呼气检测显示已经达到了醉酒标准。随后,民警将他们3带至医院抽血备检。

次日上午,李某来到新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受民警调查。据其称,当天晚上11点多钟,他接到朋友刘某的电话,说是酒喝多了让他去送他们回家。于是,他就乘坐三轮车到酒店,驾驶王某的轿车送朋友回家。当车行驶至新区某住宅小区内时,将一辆停在路边的奔驰车撞坏。“考虑到被撞车辆的身价,当时就吓蒙了,所以直到你们警察来了之后,我才下的车。”李某最后还说,他们都是打工的,确实赔不起。

随后,王某、刘某、文某也接受了民警的调查,调查中,他们一致表示事发时确实是李某开的车,喝酒的人员、行车路线、案发时间等都陈述得丝毫不差。

为弄清该起事故的原委,民警多次往返于酒店与案发现场寻找证据和目击证人。最终,通过科技手段锁定了肇事者。“车不是我开的,是我朋友王某开的。”在监控的证据下,顶包的李某终于松口。据他陈述,是刘某打电话让他去顶包的,当时车是王某开的,王某喝了酒,一旦被查后果严重。随后,文某、刘某等人也如实陈述了事情真相,并对自己当初作伪证表示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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