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集中宣判14件毒品案,2名毒贩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二 )

骑摩托车走省道躲避侦查

两被告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2017年4月13日 , 被告人夏某为购买毒品 , 分别指使被告人陈某、王某某驾车从武汉出发前往荆州 , 由陈某在荆州接收毒品 , 王某某驾驶摩托车将毒品带回武汉 。 当晚 , 陈某、王某某先后驾车前往荆州 。 次日13时许 , 陈某在荆州市从他人处接收毒品2箱 , 王某某随即驾驶摩托车携带上述毒品沿318国道返回武汉市 。 同日15时许 , 公安人员在潜江市熊家竹园村路段将王某某抓获 , 当场从其背包和摩托车后座上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共计18502.21克 。 同日17时许 , 公安人员在武汉市将夏某、陈某抓获 。 同日22时许 , 公安人员还在夏某租住处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3.86克、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131.87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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