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看点关注两部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草案二审稿( 五 )

2 领养孩子

明确收养人须无相关犯罪记录

随着不少家庭或个人领养孩子的愿望逐年升高 , 被收养儿童的身心健康和权益如何得到有效保护 , 亟须法律给出答案 。

为保障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对收养人资格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明确 。 草案一审稿曾作出规定 , 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等四项条件 。 草案二审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规定 , 收养人应当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

孟强表示 , 现行的收养法并无关于收养人能否有犯罪记录的规定 , 此次草案二审稿增加的规定 , 是对各地实践做法有益经验的吸取 。 “如果收养人有例如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记录 , 无疑是不适合再收养未成年人的 。 但与此无关的其他违法犯罪记录 , 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 , 还是可以收养子女 。 ”他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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