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如何善用监控数据?

  近日 , 一段“男子当街殴打女子”的视频在网上热传 , 引发各方持续关注 。 大连市公安局先後两次发布通报 , 表示该视频系6月22日淩晨1时许 , 发生在当地甘井子公安分局华东路派出所辖区的一起警情 。 经初查 , 犯罪嫌疑人王某因与其女友感情纠纷情绪波动 , 酒後路遇被害人吴某 , 对其使用暴力并强制猥亵 。 目前 , 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 (见6月26日《北京青年报》)

  此次网传视频带来两个明显的效果 , 一是持续关注带来的庞大流量 , 不仅在网路和社交媒体广泛传播 , 而且引发了多地官媒及公安部门的报道、转发;二是带来社会对暴力与女性安全的广泛关注 , 网路上全民搜索“暴力男” , 多地警方积极跟进排查 , 推动了案件的快速调查处理 。

  然而 , 这并不是事件的终点 , 还有个问题有待廓清:是谁把视频数据放在网上?为何不第一时间向警方提供?此举是为了流量还是为引起公愤去“缉暴” , 抑或二者兼而有之?视频的公开传播固然有积极意义 , 同时也带来了负面效应 , 比如个别的人身暴力违法犯罪透支了社会群体的整体安全感 , 多地警方介入造成的警力资源的浪费等 , 这些显然不能小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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