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没有实际居住也可获得动迁利益

  按说哥哥最疼的就是亲妹妹 , 但沈女士的两位哥哥却合夥一起欺负她 , 侵害她原本理因享受的动迁利益 。 沈女士来到上海方洛律师事务所找到我 , 要我帮她讨回公道 。

  沈女士系上海回沪知青 , 1988年因落实政策户口迁回到上海中心城区一套房屋内 , 该房屋性质为公有房屋 , 系上世纪七十年代父亲单位分配给父母亲的福利房 , 承租人系沈女士的父亲 。 该房屋系老式里弄房 , 居住条件十分简陋 。 之前房屋内已经居住着父母及其大哥、二哥三户人家共八口人 , 沈女士及其丈夫的户口迁回上述该房屋後 , 曾在此居住了一个多月 , 後因居住条件困难引发兄妹、妯娌间诸多矛盾 , 沈女士夫妻无奈在外租房居住 。 1990年和1992年沈女士的父母先後去世 。 1994年大哥没有经过沈女士夫妻同意就把上述房屋的承租人变更为自己 。 父母去世後 , 沈女士曾多次要求搬回上述公房居住 , 但均被大哥拒绝 。 1993年二哥在自己的单位分配了一套福利公房 , 受配人为二哥一家三口 。 2018年2月沈女士户口所在的老公房因旧城改造被徵收拆迁 , 所得徵收补偿安置利益两套房屋及160万元补偿款全部被大哥和二哥两家人分割占有 , 他们以沈女士夫妻没有在公房实际居住、为空挂户口为由拒绝了沈女士分割动迁利益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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