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欠公公40余万不还成老赖 离婚后"炫富"被强执( 二 )

执行法官刘振介绍 , 该院立案执行后 , 依法向小王及龚女士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 , 但小王及龚女士并未履行债务 , 通州法院依法冻结小王及龚女士的银行账户 , 并对小王及龚女士采取失信及限制高消费措施 。 就在执行期间 , 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 。

刘振介绍 , 虽然法院对龚女士限制了高消费措施 , 但法官发现 , 龚女士在抖音上分享自己在外地的游玩视频 , 以及在高消费场所的视频 , 特别是前往澳门游玩的视频 , 她无视限高令进行“炫富”的行为严重挑战了司法权威 , 侵犯了申请人的权益 。 承办法官传唤龚女士到庭 , 向其核实情况 。

“她承认自己确实炫富 , 但辩解说不知道法院已对她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 不知道哪些行为是高消费 , 后来又说自己收到了法院相关法律文书 , 对限制高消费也了解 。 显然是前后矛盾 , 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 。 ”刘振介绍龚女士的这种行为既蔑视了法律的权威 , 又侵犯了老王的合法权益 , 后准备对龚女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 龚女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 并且让亲属向法院交纳5万元案款 , 恳请法院能够对其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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