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买宅基地?暂时还早( 二 )

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中 , 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回应集中体现在草案第62条 。 有委员指出 , 草案对宅基地制度的规定比较粗略 , 对实践中高度关注的宅基地“三权分置”、有偿使用、退出、继承等问题缺乏规定 。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用“不太解渴”来形容草案到目前为止对宅基地制度的修改 , 他在发言中表示 , “宅基地现在面临的很大问题是 , 一方面3亿左右农民进城 , 按说农村的房子和宅基地应该空出来 , 可是调查后发现 , 不但原有的宅基地没有流通出来 , 农民盖房占用土地甚至占用耕地的情形还在扩大 。 有必要好好研究到底症结在什么地方 。 ”

而刘振伟委员则指出 , 现行的宅基地管理使用制度存在不少弊端:一是宅基地无偿使用 , 村庄集约化程度较低 , 户均使用宅基地接近0.6亩 , 人均超过100平方米 , 浪费严重 。 在一些东部沿海发达地区 , 宅基地供求矛盾又十分突出 。 二是违法违规建设多 。 未批先建、批少建多、一户多宅问题突出 , 历史遗留问题确权困难 。 三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限制过严 , 退出补偿机制既不完善也不清晰 。 四是农民房屋财产和宅基地不能抵押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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