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总落马 妻子意外发现家里一套房住着第三者( 二 )

为了生儿子,落马老总包养第三者多年

半个月后,王女士委托律师去看守所提审时询问李某该房屋情况,李某承认房子是借给林女士所居住,但否认两个孩子是他所生,同意起诉林女士要求她迁出房屋。2018年4月李某与王女士委托律师向港闸法院起诉,要求林女士排除妨害迁出该房屋。林女士则辩称,她与李某是朋友关系,先是租住,后向李某买下了该房屋,约定总房款50万元,已经付了30万元,而且李某也将房产证交给了她。双方多次约定过户,但因李某一直没空,所以没能过户成功,坚决不同意退还房屋。后一审法院判决林女士应当从新苑华庭房屋中迁出。林女士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维持了原判决。

2019年3月,李某与王女士申请执行,承办徐法官在通知被执行人林女士谈话过程中,林女士不停地哭泣。

法官反复做工作,说服她交出了房子

林女士文化不高,不懂法律,没想到花了这么大心血装修,居住了这么长时间的房屋要她搬出来,她死活不肯,称李某没有人性,两个孩子确实是他的,要起诉他给付孩子的生活费又没有证据。现在孩子年幼,父母又身体不好,她无处可去,坚决不同意搬。

承办法官耐心做她的思想工作,告知她该房屋是本院刑事执行案件查封的标的物,必须无条件搬出交付法院拍卖。但是林女士坚决不同意搬出,发誓要同房屋共存亡,并称如果法院来强制执行就要抱着孩子跳楼。

面对此情况,徐法官依法张贴公告,限期林女士在30日内搬出。公告之后再找林女士谈话,她有所松动,称装修花了20几万元,王女士必须贴补她20万元的装修费用。

徐法官与申请人王女士谈话时,王女士情绪激动,称林女士有丈夫,两个孩子根本不是李某的,之前李某已在她身上花了好几十万元。王女士称她目前经济困难,退休工资仅两千多元,还要替李某赡养年迈老母,无力筹集该款项。徐法官反复做她的工作,告诉她当初李某交给林女士的房屋确实是毛坯,现在她花钱装修,房子也升值了,适当贴补装修费用是应该的。如果不贴补的话,林女士将会把房子所有的装修拆除,拍卖时不利于房屋整体价值的提高。

经过数月三四轮背对背的谈判,徐法官终于促成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王女士同意贴补林女士10万元的装修费用,林女士在20日内搬出该房屋。随后王女士将10万元缴至法院账户,林女士也在规定的时间搬出并将房屋钥匙交至法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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