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谈“高空抛物”整治:法律和技术手段都必不可少( 二 )

在司法实践中 , 因高空抛物或高空坠物被判罚等个案就极具警示意义 。 2017年 , 安徽蚌埠一男子将竹梯从7楼扔下 , 砸伤一名孕妇 , 被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今年3月 , 广州一男子因曾从8楼随意扔下煤气罐、铁锤等物品 , 被指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获刑3年 。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 违反法律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 司法个案警示我们 , 高空坠物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 高空抛物致人死伤可能涉嫌犯罪 。

相比于事后追责 , 人民群众更为关注是否有办法做好事前防范 。 在杭州一小区 , 街道为防止高空抛物 , 就在技防上进行探索 , 安装了47个特殊广角摄像头 , 将整幢楼的窗户和阳台纳入拍摄范围 。 此举受到小区住户的支持 , 也引发网友的点赞:不仅方便追责取证 , 还能增加对高空抛物者的威慑性 。

消除安全隐患 , 法律和技术的手段都必不可少 。 防范高空坠物 , 严控高空抛物 , 还需要采取精细化措施应对 , 把每一个安全环节做实做细 。 政府管理部门应从源头上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 对高空坠物现象加以规制 , 比如面对旧楼结构老化、安全性差等问题 , 应该未雨绸缪 , 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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