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不养的父母要受到惩戒!50万事实孤儿将有生活保障( 三 )

《意见》还提出一系列强化保障措施 , 如加强监督管理 , 健全信用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 高晓兵表示 , 《意见》主要对三类父母进行惩戒 。 第一类是恶意、故意弃养孩子的父母 , 即在有条件抚养孩子的情况下 , 不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父母;第二类是长期不与家庭和孩子联系的父母;第三类是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的资金、物资和服务的父母及其监护人 。

高晓兵表示 , 这些惩戒措施有利于教育引导和警示失职父母依法履行责任的义务 , 有利于督促失联父母及时与家庭联系 , 有利于保证各方面的资助支持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上 。

据了解 , 意见由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12部门联合会签 , 将通过五种方式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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