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新规9月起施行( 二 )

  规定提出 ,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 , 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 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 可以合理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 。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 侧重考查其实际工作业绩 , 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

  当前 ,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已占全国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一半以上 。 截至2015年底 , 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数量已达3822万人 , 占比52.2% 。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 , 其职称评价需求也不断增强 。 但是 , 部分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反映 , 职称评审申报渠道不够畅通 , 不利於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成长发展 。 为确保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中享有同等待遇 , 规定明确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者职称评审同样适用 , 使之参加职称评审有依据、有保障 。 同时 , 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提出具体要求 , 明确了审核、公示、推荐的主体 , 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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